而事件中的另一個關(guān)鍵人物,鮑氏,其命運則更為可悲。她從那日之后,便徹底從公眾視野中消失,被禁錮在俞家大宅那高高的圍墻之內(nèi)。昔日備受寵愛的繼室夫人,如今淪為了身份卑賤、終日勞作的婢女,受盡白眼與驅(qū)使。俞厥成似乎將她當(dāng)作了一個活的警示,一個發(fā)泄怨氣的對象。她在屈辱、恐懼與無盡的悔恨中煎熬度日,容顏迅速憔悴,精神也趨于崩潰,其狀甚慘。她的存在,仿佛是這個悲劇一個無聲的、流著膿血的傷口。
最令人唏噓不已的,自然是連宇與支秩。他們?yōu)樾稚暝?,為友鳴不平,卻落得如此下場。五十大板,打得他們皮開肉綻,數(shù)月難以痊愈;三個月的監(jiān)禁,暗無天日,身心備受摧殘;而那賠償三年地租的判決,更是讓他們本就不寬裕的家庭雪上加霜,幾乎陷入絕境。連宇出獄后,帶著一身傷病和滿腹冤屈,在鄉(xiāng)鄰異樣的目光中艱難求生;支秩同樣如此,不僅身體受損,作為佃戶,未來的生計也更為艱難。他們的遭遇,成了這起冤案最直接、最悲慘的承受者,也成了河池縣百姓心中一道無聲的控訴。
即便是看似贏得了官司的黃知縣,其仕途也并非全無影響。盡管在官方層面,此案已了結(jié),但他在此案審理過程中所表現(xiàn)出的迂腐、武斷、過分依賴書本而忽視人情事理與邏輯推理的能力缺陷,還是通過各種渠道,為同僚和部分士紳所知曉、所私下詬病?!昂映攸S令,斷案如兒戲,唯書是從,不察情理?!边@樣的評價,悄然流傳,成為了他官聲上一個難以抹去的污點,或許也影響了他未來的升遷。
正是因為這起案件情節(jié)過于曲折離奇,融合了通奸、謀殺、誣告、律法知識濫用、官場昏聵、人性幽暗等多重極具戲劇張力的元素,使其極具傳播力與生命力。時隔多年之后,它被一位名叫余象斗的明代小說家,收錄于其編撰的《皇明諸司公案》(亦稱《廉明奇判公案》)之中,以文學(xué)的形式被記錄、被演繹,流傳后世,成為了一個反映明代中后期社會司法實踐、世態(tài)人情與道德困境的經(jīng)典案例。它的意義,早已超越了河池一縣、正統(tǒng)一朝,成為了一個可供后人不斷剖析、引以為戒的歷史鏡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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